1.1 本规范涵盖了玻璃容量仪器的一般要求。适用仪器的具体尺寸和公差在本规范中引用的其他规范中给出。玻璃必须符合规范 E438 并根据实践 E542 进行校准。 1.1.1 A 级——每台仪器均应标有字母 A,以表示符合适用的结构和精度要求。制造商可以选择在仪器上标上识别标记(序列号)。 1.1.2 B 类——通用仪器的基本设计与 A 类仪器相同。但是,除非另有规定,B 类仪器的体积公差应在 A 类仪器允许的规定范围的两倍以内。 1.2 本国际标准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