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7/336-2003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7/336-2003 发布历史

本标准按生产原料及产品规定了山东省辖区内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日均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以季为考核单位)。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山东省辖区内的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DB 37/336-2003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03-02-24,并于 2003-05-01 实施。

DB 37/336-2003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3年02月24日 DB 37/336-2003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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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DB 37/336-2003
发布日期
2003年02月24日
实施日期
2003年05月01日
废止日期
发布单位
行业标准-农业
代替标准
被代替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按生产原料及产品规定了山东省辖区内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日均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以季为考核单位)。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山东省辖区内的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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