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C22.2 No.130-2016(R2021)
CSA C22.2 No.130-2016(R2021)


标准号
CSA C22.2 No.130-2016(R2021)
发布
1970年
发布单位
/
当前最新
CSA C22.2 No.130-2016(R2021)
 
 
适用范围
前言:这是 CSA C22.2 No. 130《电阻式伴热和加热设备组要求》的第四版。它取代了 2003 年发布的前一版《电阻式伴热电缆和加热设备组要求》、两项先前的标准,即 1990 年发布的 CAN/CSA-C22.2 No. 130.1《工业场所用伴热电缆系统》和 1993 年发布的 C22.2 No. 130.2《非工业场所用伴热电缆系统》,以及 1985 年和 1974 年发布的前一版《伴热电缆和伴热电缆组》。本标准由 CSA 集团根据《加拿大电气规范》第二部分发布。有关加拿大电气规范第二部分标准的一般信息,请参阅 CAN/CSA-C22.2 No. 0 的前言。第四版修改了护套温度验证的测试方法(包括增加了护套温度测试方法的替代测试、热损失计算以及危险场所附件 C 的更新)。用于空间加热的表面加热器的测试与加拿大电气规范(2015 年)所做的更改保持一致,参考标准也已更新。该标准是根据加拿大标准委员会对加拿大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的。它已由 CSA 集团作为加拿大国家标准发布。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不超过 750 V 的系统电压的跟踪加热器、表面加热器和加热设备组的要求,这些设备旨在按照加拿大电气规范第一部分进行安装。它适用于安装在金属和非金属管道、储罐、容器和相关设备上或内的加热设备以及各种表面加热应用。典型应用包括 a) 保护管道、储罐和容器(包括防火系统)免于冻结;b) 保持工艺设备(包括管道、储罐和容器)所需的温度;c) 地热储存;d) 热水温度维持;e) 表面加热,包括地板、天花板和墙壁加热;f) 融雪;g) 屋顶和排水沟除冰。
1.2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涡流、感应、趋肤效应或直接通过管道或容器壁(阻抗)的电流来加热或消除管道或容器应力的设备。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碳墨分散体的加热元件。注意:碳墨分散体不包括挤压聚合物材料。
1.4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于危险场所的加热设备。注意:用于危险场所的加热设备的要求现在在 CAN/CSA-C22.2 No 60079-30-1 中。
1.5 以 SI 单位给出的数值是本标准的记录单位。括号中给出的数值仅供参考和比较。
1.6 在 CSA 标准中,“应”用于表达要求,即用户必须满足的规定以符合标准;“应该”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不要求;“可以”用于表达选择或在标准范围内允许的选项。条款附带的注释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条款附带的注释的目的是将解释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文本区分开来。表格和图形的注释被视为表格或图形的一部分,可以写成要求。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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