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事渔业养殖、旅游等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意见》规定,有关单位要在水源地水库库区及两侧临水公路设立标志,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特殊情况必须通行的,在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后方可通过。...
海南省海口市环保局近日完成了2013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海口市已经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标志设置工作。 ...
新标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的技术要求;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步骤的要求;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增加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制作的技术要求;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的技术要求;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的要求。 根据新标准,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备用的和规划的)都应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6年12月,河北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联合下拨2400万元,专项用于全省16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风险防控等规范化建设项目,对保障水源安全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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