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炸鱼、电鱼、毒鱼和设置拦河渔具及沉置船舶;禁止侵占、毁坏水利工程及堤防、护岸等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设施。 ...
在堤顶方面,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交警部门在流溪河干流堤顶路面设置限行标志和防汛抢险专用通道,除防汛抢险机动车辆、堤防工程管理车辆以外,其他机动车辆按照限行规定行驶。而绿道的建设和管理也应当服从防汛抢险和河道堤防管理的要求,不得损坏堤围,影响河道行洪,建设或管理单位应当在公共绿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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