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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需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为未成年人织密一张保护网。从2020年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算起,强制报告制度已经推出近三年时间。强制报告制度被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其中专门对哪些机构、人员有强制报告义务做出了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
澎湃新闻: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您有何建议? 董斌:《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这个规定是以前的《民法通则》所没有的,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
例如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如果儿童期遭遇了性侵害,那么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以“秋后算账”,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内容来源:新华网、中国普法网、法制晚报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普法宣传特刊》发布:北京市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编辑制作:北京市科技传播中心...
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依法规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儿童主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报告工作。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监护,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料的未成年人及时获得临时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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