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ZL 013-2022
物料粉碎车

Material crushing vehicle


标准号
T/SZZL 013-2022
发布
2022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SZZL 013-2022
 
 
适用范围
4.1 物料粉碎车结构型式   1.二类底盘   2.进料口   3.机仓   4.粉碎机   5.出料口   6.料仓   7.后防护  8.电控箱   9.动力系统   10.侧防护 4.2 整车 4.2.1 物料粉碎车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2 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有制造厂合格证,经整车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所有自制零部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配。 4.2.3 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4.2.4 物料粉碎车的行驶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4.2.5 物料粉碎车的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 4.2.6 油漆涂层应符合QC/T 484的规定。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的规定。 4.2.7 焊接件应符合JB/T 5943的规定。 4.2.8 各操控机构、开关应有醒目的标识。 4.2.9 对于作业的物料粉碎车,应设置互相连络的信号装置或联锁装置。 4.2.10 物料粉碎车的侧面防护和后下部防护应符合GB 11567的规定。 4.2.11 物料粉碎车的排放应符合GB 3847的规定。 4.2.12 物料粉碎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4.2.13 物料粉碎车作业噪声不大于85dB(A)。 4.2.14 总质量大于等于12 000 kg的物料粉碎车,还应设置符合GB 7258中规定的尾部标志板。其安装位置应符合GB 25990-2010附录F的规定。 4.2.15 物料粉碎车的侧倾稳定性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4.2.16 物料粉碎车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驾驶室、货箱等外露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明显锤痕; b) 漆膜光滑平整,无流痕、鼓泡、皱皮和明显刷痕; c) 焊缝均匀、平直,无漏焊、裂纹、夹渣、气孔、咬边、飞溅、焊穿等缺陷; d) 连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不得松脱; e)气路、油路、水路、电路等管线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件发生摩擦、干涉。 4.2.17 物料粉碎车应符合QC/T 52的相关规定。 4.2.18 物料粉碎车若需要装配其它的附加功能,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附加功能装置的结构应安装牢固,以保证物料粉碎车在作业时附加装置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4.2.19 物料粉碎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及安装和粘贴要求应符合 GB 23254 和 GB 7258 的规定。 4.2.20 物料粉碎车的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应符合GB 7258 的规定。 4.2.21 物料粉碎车制动系统的结构应符合GB 12676的规定。 4.2.22 物料粉碎车应安装符合GB/T 13594规定的1类防抱死制动装置,总质量大于等于12 000kg的物料粉碎车,还应安装符合GB 7258规定的缓速器或辅助制动装置。当制动衬片需要更换时,应用声学或光学报警装置向驾驶座人员提醒。三轴及三轴以上的物料粉碎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当行驶速度大于等于100km/h时,能通过视觉和声觉信号报警。 4.2.23 总质量大于7 500kg物料粉碎车的前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GB 26511的规定。总质量大于7500kg物料粉碎车还应安装GB 34659规定的防飞溅系统。 4.3 标准工况 4.3.1 物料粉碎车工作地面应坚实、平整。 4.3.2 环境温度为-40℃~40℃。 注:如超出此要求需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4.4 物料粉碎装置 4.4.1 一般要求 4.4.1.1  粉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粉碎装置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4.1.2  粉碎装置动作运转应平稳、无爬行、颤震、冲击和渗漏油现象;动作与操纵指示一致; 各机构无损坏,各连接件无松动。 4.4.2 粉碎装置使用性能要求 进料辊高度可调节,工资效率不低于3.5立方/小时 4.4.3 刀片角度要求 当刀片使用后变钝,应该采用磨床或专业的磨刀机,手工打磨可能会导致刀片角度变化。保持原刀片角度变化不超过±5°以保证最佳切削性能。 4.4.4 刀片的使用性能要求 刀片的研磨次数过多,长度低于刀辊切削直径便会出现切削速度大大降低或不吃料的情况,这时候请更换刀片。 4.5 液压系统(适用于液压系统) 4.5.1 液压系统的安装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 4.5.2 液压油的固体污染度限值应符合QC/T29104; 4.5.3 液压系统应保证散热的要求,工作时油箱内油温不应超过80℃; 4.5.4 液压系统不应有渗漏现象。 4.5.5 液压系统应设置安全阀。 4.5.6 液压系统中的各操纵阀手柄应有明显的指示标记。 4.6 作业可靠性 4.6.1 物料粉碎车的粉碎装置连续作业应不小于4小时。 4.6.2 可靠度应不小于95%。 4.6.3 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 4.6.4 应能目测或者通过声光提示料仓已达上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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