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引用188药典 三部-2010 的标准
3、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L)。 4、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 5、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
1、酸度 取本品0.10g,加水10ml使溶解,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3.0~4.5。 2、氰化物 取本品0.5g,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F第一法),应符合规定。 3、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M 第一法 A)测定,含水分不得过1.0%。 4、炽灼残渣 不得过0.1%(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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