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以食用农产品及制成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调配或不调配、磨粉或不磨粉等工艺加工制成,直接冲调或冲调加热后食用的产品的加工。不适用于现制现售的冲调类方便食品。
DB3704/T 013-2021由枣庄市 发布于 2021-12-23,并于 2022-01-23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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