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GDF 00003-2021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

The Guidelines for the Assessment of Nature Education Base for Young Children


标准号
T/CGDF 00003-2021
发布
2021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CGDF 00003-2021
 
 
适用范围
为引导、规范与支持学前教育机构实施自然教育,提升学前自然教育整体质量,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生态素养,为生态文明社会打好生态社区的教育基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等技术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是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资格审核、课程建构、管理培训、评价督导等的重要依据。 本导则确立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理念和一般内容等。 本导则主要包含:前  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定条件 4.1主体特征 4.2环境及资源 4.3管理保障 4.4人员配备 4.5课程与师资 5 评定程序 5.1 申报 5.2 审查 5.3 结果评定 6 复核 7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权利和义务 附录一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申请表 附录二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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