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N289.2-2010(R2020)
核电厂抗震鉴定中的地震动测定

Ground motion determination for seismic qualificatio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标准号
CSA N289.2-2010(R2020)
发布
1970年
发布单位
SCC
替代标准
CSA N289.2-2021
当前最新
CSA N289.2-2021
 
 
适用范围
前言:这是 CSA N289.2《核电站抗震鉴定的地面运动测定》的第二版。它取代了 1981 年出版的上一版,标题为《CANDU 核电站抗震鉴定的地面运动测定》。标题已更改,以反映范围的变化,从仅针对 CANDU® 反应堆到包括任何核电站。注意:CANDU(加拿大氘铀)是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 (AECL) 的注册商标。CSA N289 系列标准中的标准是为了响应加拿大核设施公用事业和行业对需要记录适用于核电站核结构、系统和组件 (SSC) 抗震设计和鉴定的标准的需求而制定的。尽管 CSA N289 系列标准除了技术要求外还包含监管要求,但本标准的用户应认识到,只有经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 (CNSC) 或适当的监管机构(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采用,本标准才具有法律效力。CSA N289 系列标准包含五项标准。每项标准的一些目标概括如下: (a) CSA N289.1-08,CANDU 核电站抗震设计和鉴定的一般要求 — 为根据核安全考虑需要抗震鉴定的结构和系统提供指导; (b) CSA N289.2-10,核电站抗震鉴定的地面运动确定 — 为特定场地确定适当的地震地面运动参数; (c) CSA N289.3-10,核电站抗震鉴定的设计程序 —提供设计要求和方法 (i) 确定用于 SSC 设计和抗震鉴定的地面运动、地面反应谱和地板反应谱的工程表示;和 (ii) 通过分析方法对指定的 SSC 进行抗震鉴定; (d) CSA CAN3-N289.4-M86 (R2008),CANDU 核电站抗震鉴定测试程序 — 提供通过测试方法对特定组件和系统进行抗震鉴定的设计要求和方法;和 (e) CAN/CSA-N289.5-M91 (R2008),CANDU 核电站抗震仪器要求 — 制定地震仪器的要求以及地震事件前后结构和系统的地震相关检查要求。本标准的用户应注意,加拿大核设施的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均受《核安全和控制法》及其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可能会提出除本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要求。本标准由核电站抗震鉴定地面运动测定小组委员会制定,隶属于抗震设计技术委员会和核标准战略指导委员会,并已获技术委员会正式批准。范围:
1.1 本标准描述了为获得必要的地震学和地质信息而需要进行的调查,这些信息是确定拟建或现有核电站厂址安全相关厂房结构和系统抗震鉴定所用的地震地面运动,以及可能对工厂安全或运行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地震诱发现象的可能性。注意:CSA N289.2 为可用作 CSA N289.3 输入的一系列地震危险结果奠定了基础。CSA N289.2 未指定 a) 设计中要使用的地面运动参数;b) 概率水平;或 c) 要达到的置信度。
1.2 本标准是为确定低到中等地震危险区域的地面运动而制定的,这些区域与加拿大现有核电站附近的地震危险水平相当。在地震危险性较高的地区,由于近断层和其他超出本标准范围的影响,强震摇动的评估可能更加复杂。因此,虽然本标准的规定可以适用于任何核电站场地,但高地震危险场地可能需要额外的规定。注:有关高地震危险场地的额外规定的指导可从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系列第 NS-G-3.3 号和其他国家的相关规范中获得。
1.3 本标准可酌情适用于加拿大政府《核安全和控制法》管辖下的其他核设施。
1.4 在 CSA 标准中,“必须”用于表达要求,即用户必须满足的规定以符合标准; “应该”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非强制;“可以”用于表达选择或标准范围内允许的选择。条款附带的注释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条款附带的注释的目的是将解释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文本区分开。表格和图形的注释被视为表格或图形的一部分,可以写成要求。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CSA N289.2-2010(R2020)相似标准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