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JSXH 01-201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

Distribution box on construction site

2021-09

标准号
T/SDJSXH 01-2019
发布
2019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替代标准
T/SDJSXH 01-2021
当前最新
T/SDJSXH 01-2024
 
 
适用范围
8 结构要求 8.1 箱体 箱体一般由侧体板,前后外门(总配电箱、分箱配电箱),前门(开关箱),防雨帽,前门与内防护隔离门连接门套,内防护隔离门,内防护隔离门上部门楣,仪表固定面板,箱体底板,铰链,门锁,支架等组成。 箱体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4,所有门关闭,所有可移式面板和盖板固定。通风和排水孔不应降低此防护等级,门内工作面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1。 总配电箱及400A以上分配电箱宜设计为立式户外箱,仪表支架应固定在箱体上部,外门关闭后仪表不得外露,箱体底部设支架,支脚高度不低于170 mm。400A及以下分配电箱、开关箱宜设计为卧式。箱体外形尺寸见附录B。 箱体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镀锌板制作,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2 mm,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5 mm。 配电箱、开关箱顶部防雨帽中间起脊角度为150度(误差为±2度),防雨帽沿边厚度不小于30mm,沿边与箱体水平距离不小于45 mm,两侧起脊堵头、沿边底部四边向内翻90度折10 mm-15 mm的边,防雨帽应套装在箱体上。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部分开关箱(降水箱,楼层移动箱,六路照明箱)顶部应当设置吊装环或在箱体两个侧面设搬运把手或凹槽,箱门铰链应选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铰链、门插销连接应当牢固,转动及开启灵活,且开启角度不低于90°。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部分开关箱(降水箱,楼层移动箱,六路照明箱)应在防雨帽底部前后沿边纵向开设散热孔,散热孔满足IP44防护等级要求。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采用前后开门形式,开关箱采用前开门形式,箱体门框四周应当设制导流槽,内防护隔离门周边应当增设加强筋或采用双折边。 隔离门水平面应嵌入到开关台面,露出操作手柄和试验、复位按钮,可观察到可见分断点的动作情况,电器开关的开槽、开孔边缘应光滑、整齐无毛刺。 配电箱、开关箱中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配电箱的内门锁具与外门锁具的钥匙不得通用。 配电箱箱体应先作除锈脱脂处理,再用橘黄色(C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色标号:59 YRO4)喷塑罩面,表面色泽一致,光滑完好。 配电箱箱门中间部位应用红漆标明“安全用电”字样和安全用电标志,标志位于字样上方,字体宜采用仿宋字体。 铭牌宜选用铝板、不锈钢制作,并应固定在前箱门左上方,字迹清晰并符合电气设备标牌有关规定。 配电箱的抗冲击和碰撞强度应当满足GB/T7251.4中8.1、8.2、8.3、8.4的要求。 8.2 安装及连接 分配电箱支架应用4×40国标角钢制作;开关箱支架应用3×30国标角钢制作。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安装板上(金属安装板应喷塑),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配电箱电器安装板应采用1.5mm厚的冷轧钢板或镀锌钢板制作。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应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应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应通过采用镀锡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应符合以下规定: a)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 b)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 c)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 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连接线要求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板尺寸应与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2确定。 表2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 间距名称 最小净距 mm 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 250A以下,30 250A及以上,60 电器进、出线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 20A以下,30 20A~40A,50 40A以上,80 上、下排电器进出线塑胶管孔间 25 电器进、出线塑胶管孔至板边 40 电器侧面至板边 40 总配电箱应设置消防专用线路。消防专用线路应当从配电箱电源侧引入到具有隔离功能的可见分断点的漏电断路器。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应设置应急电源回路,应急电源回路应当从配电箱电源侧引入到具有隔离功能可见分断点的漏电断路器。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紧急停电按钮应当设在防雨帽以下外门以上距箱体左边100 mm处。 8.3 开关器件和元件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断路器、漏电断路器、交流接触器、互感器、热继电器等主要元器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标准要求。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b)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c)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d)断路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e)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应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通用电动机开关箱中电器的规格可按附录A选配。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T 14048.2附录B、GB/T 6829、GB/T l3955的规定。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mA·s。 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其产品应符合GB/T 14048.2中B.3.1.2.1的要求。 给变频等特殊类别的设备配置供电配电箱、开关箱时,应根据变频器的技术特性,合理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既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又能使剩余电流保护器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 开关箱内的插座应选用自锁装置的插座,严禁使用其它形式的插座,且相序一致。 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以及按钮开关应选用无裸露带电的产品。 开关箱内的照明变压器应是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式变压器。 智能开关箱内的智能控制器必须具备手动停止功能。 8.4 绝缘导线 配电箱接地回路、零线回路所用的铜排应符合GB/T 5585.2的要求。 配电箱主回路、接地回路、零线回路、二次控制回路、计量回路所用的绝缘导线应采用铜芯线,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配电箱的额定电压值(通常选用450 V/750 V)。配电箱主回路导线截面积应符合额定工作电流要求(见表3);辅助电路导线其最小截面积2.5 mm2,导线截面和线径应当控制在国标允许偏差值内。 表3 配电箱主回路导线截面积 额定电流(A) 单芯或多芯导线 软导线  截面积(mm2) 截面积(mm2)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8 1 2.5 0.75 2.5 10 1 2.5 0.75 2.5 13 1 2.5 0.75 2.5 16 1.5 4 1 4 20 1.5 6 1 4 25 2.5 6 1.5 4 32 2.5 10 1.5 6 40 4 16 2.5 10 63 6 25 6 16 80 10 35 10 25 100 16 50 16 35 125 25 70 25 50 160 35 95 35 70 200 50 120 50 95 250 70 150 70 120 315 95 240 95 185 9 性能要求 9.1介电性能 9.1.1通则 建筑施工配电箱的每条电路都应能承受: ——暂时过电压 ——瞬态过电压 用施加工频耐受电压的方法验证施工配电箱承受暂时过电压的能力及固体绝缘的完整性;用施加冲击耐受电压的方法验证成套设备承受瞬态过电压的能力。 9.1.2工频耐受电压 建筑施工配电箱应能承受表6和给出的相应的工频耐受电压(见10.)。建筑施工配电箱任何电路的额定绝缘的电压应等于或高于其最大工作电压。 9.1.3冲击耐受电压 建筑施工配电箱主电路及辅助电路应满足GB/T7251.4中 9.1.3条的相关规定。 9.2温升极限 建筑施工配电箱和它的电路在特定条件下应能够承载其额定电流,且温升极限值应满足GB/T7251.4中 9.2条的相关规定。 9.3短路保护和短路耐受强度 建筑施工配电箱应能够耐受不超过额定值的短路电流所产生的热应力和电动应力。建筑施工配电箱生产企业应采取针对短路电流的防护措施(例如,断路器,熔断器或两者的组合件),且该措施应满足GB/T7251.4中 9.3条的相关规定。 9.4电磁兼容性(EMC) 建筑施工配电箱的性能应能满足GB/T7251.4中 9.4条的相关规定 10例行检验规则 10.1通则 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生产企业的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和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10.2规则 例行检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组装成成品后进行的最终检验,例行检验的数量按100%进行,例行检验合格后,即可加贴标识和包装入库,不再进行加工。 例行检验项目全部完成且结论合格后,检验员填写《例行检验记录》报质量管理部们存档后,产品方可交付。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检验的项目依据标准GB/T7251.1、GB/T7251.4、JGJ46、JGJ59、本团体标准、生产企业制定的检验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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