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XPP 001-2022
芳林马蹄

Water chestnut Fang Lin


标准号
T/GXPP 001-2022
发布
2022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GXPP 001-2022
 
 
适用范围
3.1 芳林马蹄Fang Lin horseshoeseedseed。 茡荠又名马蹄,在第四章范围内生产,符合球茎扁园,顶芽粗壮,底脐稍凹,表皮光亮,肉质细嫩,味甜多汁,鲜食渣少,较耐贮藏的马蹄产品。 3.2 芳林马蹄脱毒组培苗 选用优良的芳林马蹄品种,在无菌条件下利用组织培养方法取马蹄球茎茎尖部分进行离体培养、诱导、分化、生根等脱毒组培技术,快繁培育而成的试管苗。 3.3 大果率 是指芳林马蹄产品中单球重30g、横径4㎝、球茎高2.5㎝以上所占产量的比重。 4 产地环境 4.1 芳林马蹄栽培的特定区域 为东经111°05′至112°03′,北纬23°39′至25°09′。选择远离工矿企业(5km以外),表土疏松,底土坚实,耕作层20c m左右,水源充足,灌溉方便,水体洁净的沙壤土水田种植。 4.2 种植基地 应向平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报备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 4.3 产地环境条件 应符合NY/T391的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符合NY/T1405的要求。 5 品种选择 应选择球茎红褐色、果肉细嫩、鲜食口感甜脆的桂蹄2号;或选择球茎果型好、大果率高、脆甜化渣的桂蹄3号。 6  育苗及苗期管理 6.1 种苗准备 全面推广芳林马蹄脱毒组培苗替代传统球茎留种。每667㎡大田用试管苗120株。 6.2 苗田准备 应提前一个月犁田翻晒,每667㎡撒施生石灰75 kg,灌水沤田。种植前一天每667㎡撒施复合肥40 kg,起畦沟深宽30~40cm,沟内灌水,畦宽约90cm,平整畦面,四周围埂,畦床底层铺谷糠灰或浇一层烂泥厚约1.5cm。 6.3 第一段培育壮苗 应于芒种后夏至前将试管苗练苗3-5天,清水洗净根部,以自然丛植入畦床,株行距为10cm×10cm,露晒半天后浇泥浆2次,搭棚遮阴。10天后进行追肥,用0.3-0.8%磷酸二氢钾溶液喷洒叶面。育苗时间约25天,移栽前10天开棚练苗。 6.4 第二段扩繁苗 应于5月下旬进行移栽,繁育50天。株行距为60cm×60cm,苗床内保持2~3cm的浅水促发分蘖,移栽后10天每667㎡撒施5 kg、尿素5 kg,20天后撒施15 kg。封行后控水控肥,约每株脱毒组培苗繁殖生产用种苗15-20株并有5-6片叶时即可移栽。 7  大田管理 7.1 整地施基肥 肥料使用应符合NY/T394要求。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氮磷钾配合施用。小满前后,进行大田耕耙,一般耕耙3~4次,使田土成糊状,最后一次耕耙时施入基肥,每667㎡施有机肥200㎏、沤制腐熟花生麸或茶子麸100㎏、复合肥20㎏,撒施石灰100㎏。 7.2 移栽定植 应于立秋前完成移栽。移栽定植前剔除叶状茎簇,在叶状茎30~35cm处剪去末梢,秧苗挖起后洗去泥土用36%甲基硫菌灵1000倍液或50%多菌灵500倍液浸根30分钟。栽植深度为12~15cm,栽植株行距60cm×60cm左右,667㎡栽植1800~2000株。 7.3 灌溉 栽植时田间灌浅水,定植成活后逐渐加深灌水。在分株和分蘖期间灌水深1.5~3cm,秋分到寒露,球茎成熟后,于采收前2周排水。 7.4 追肥 以速效肥为主,结合中耕除草追肥2~3次,第1次追肥在大暑前,第2次追肥在白露前,667㎡撒施复合肥20kg,白露到秋分结马蹄时,若植株还未封行,应在第2次追肥10天后,再追施入含腐植酸水溶肥料300倍液500kg,作为结荠肥。每次追肥时,放浅田水,使肥吸入土中后灌水至原来深度。 8 病虫害防治 8.1 防治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治措施。防病防虫用药应符合NY/T393的要求。 8.2 农业防治 选用抗病优良品种,合理布局,科学合理安排轮作,保持清洁田园,降低病虫源数目;培育壮苗,提高抗逆性;加强用水管理,做到排灌分开,避免串灌或漫灌,防止病虫传播蔓延。 8.3 理化诱控 8.3.1 灯光诱杀 田间每30—50亩安装一台频振式杀虫灯诱杀白螟。 8.3.2 昆虫信息素诱杀 采用性诱剂顺—11—十六碳烯醛、反—11—十六碳烯醛诱杀白螟。田间每亩放置三套性诱捕器诱杀白螟成虫,降低田间虫量和卵量。 8.4 生物防治 选用苏云金杆菌,多杀霉素等微生物源农药防治白禾螟;选用枯草芽孢杆菌等微生物源农药防治枯萎病。 8.5 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采取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的规定。主要病虫害化学防治见附录A。 9 采收 冬至前后,球茎变红褐色,淀粉转为糖分时采收最为适宜。采收前1天排水,保持土壤烂软,便于挖取,挖取的球茎自然风干。 10 生产档案 建立生产档案。建立生产档案且至少保存两年,不得伪造生产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日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 —— 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 收获日期和收获量; ——产品销售及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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