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收集,分类装入垃圾袋,并按规定投送到垃圾收集点。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具备清运条件的单位也可以自行组织清运。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生活废物,应当按规定投送到指定的收集点,由城市管理、商务等部门组织分类收运。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的企业应当按照定时、定点的规定,及时收集、中转、清运生活垃圾,不得积存。...
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危险废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可以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同时需要接受相关部门对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组织专家进行承接单位办公场所、垃圾清运机械设备、垃圾处理设施场地等情况是实地核验等。...
上述《管理办法》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可以看到,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各地自行规定的,因而在征收方式和征收额度上,各地也不一定相同。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针对居民,目前我国有两种主要的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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