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N 50081-2:1994由丹麦标准化协会 DK-DS 发布于 1994-10-25,并于 1994-10-25 实施。
本排放要求标准适用于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如第 5 条所述,但不存在专门的产品或产品系列排放标准。本标准不包括设计用于无线电通信目的辐射电磁能的设备。涵盖 0 Hz 至 400 GHz 频率范围内的干扰。不考虑设备的故障情况。如果存在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系列 EMC 辐射标准,则该标准应优先于本通用标准的所有方面。该标准涵盖的环境是工业环境,包括室内和室外。本标准涵盖的设备并非旨在连接到公共电源网络,而是旨在连接到由高压或中压变压器供电的电力网络,该变压器专用于为制造或类似工厂供电的装置供电。本标准适用于在工业场所或工业电力装置附近运行的设备。笔记。有关通用 EMC 标准的选择和适用性的指南可在 CENELEC 报告 Rl 10-002:1993 - 通用标准指南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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