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I RP 505-1997
石油设施电气装置位置分类推荐规程 I 类 0 区 1 区 和 2 区(第一版;勘误表 8/17/98)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Classification of Location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at Petroleum Facilities Classified as Class I@ Zone 0@ Zone 1@ and Zone 2 (First Edition; Errata 8/17/98)

2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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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API RP 505-1997
发布
1997年
发布单位
API -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替代标准
API RP 505-2018
当前最新
API RP 505-2018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临时和永久安装的电气设备的位置分类。它适用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由于存在易燃气体或与空气混合的蒸气而可能存在着火风险的地方。正常大气条件定义为高于和低于 101.3 Wa (14.7 psia) 和 20??(68??) 参考水平的条件,前提是这些变化对易燃材料的爆炸特性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以下项目是超出本文件范围的: a. 用于烹饪@供暖@空调@洗衣房和类似设备燃料的加臭天然气的管道系统;b. 井喷或工艺容器破裂等灾难。此类极端事件是不可预测的并在发生时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c. 非电气设备放置位置的适宜性; d. 含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飞扬物的位置的分类; e. 矿井地下设施; f. 区域用于爆炸物的加工和制造;以及 @ g. 易燃雾气的存在可能会引起不可预测的风险并需要特别考虑的区域。第 8 节至第 14 节给出了针对石油设施中常见情况的具体示例确定分类位置的程度和范围的建议。虽然炼油厂@生产和钻井设施@以及管道设施的区域分类必须同意一些程度@生产@钻井@运输和炼油设施存在差异。一些差异包括工艺条件@处理的产品类型和数量@典型设施的物理尺寸@以及不同的住房和庇护实践。第 8 节包括第 9 节至第 14 节中描述的几种设施类型的通用应用。第 9 节适用于对易燃石油气体和蒸气以及挥发性易燃液体进行处理@存储@装载@卸载@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场所。石油精炼。第 10 条适用于生产@加工(例如@压缩)易燃石油气和挥发性液体的陆地和海上固定(底部固定@非浮动)平台上的石油和天然气钻探和修井机以及生产设施周围的场所@储存@转移(例如@泵送)@或在进入运输设施之前以其他方式处理。第 11 节适用于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 (MODUS) 上的位置。第 12 条适用于浮式生产装置 (FPU) 上的石油和天然气钻探和修井机以及生产设施周围的位置,例如@但不限于@张紧腿平台 (TLP)@浮式生产系统 (FPS)@带浮式生产装置的浮式生产系统卸载(FPSO)@ 单锚腿系泊浮标(SALMS)@ 沉箱结构@ 桅杆@ 和其他产生易燃石油气和挥发性液体的浮动结构@ 加工(例如@ 压缩)@ 存储@ 转移(例如@泵送)或在进入运输设施之前进行其他处理。第 13 节保留供将来使用。第 14 条适用于处理易燃或可燃石油液体或易燃气体输送的陆上和海上设施。管道设施可能包括泵站和压缩机站@存储设施@歧管区域@阀门站点和管道通行权区域。目的 本推荐做法的目的是为石油设施中 I 类、O 区、1 区和 2 区位置的分类提供指导,以选择和安装电气设备。在制定本推荐实践时遵循了 1996 年版 NFPA 70@国家电气规范 (NEC)@ 中给出的基本定义。本出版物仅作为指南,需要应用合理的工程判断。注:关于确定 I 类@ 1 类和 2 类场所分类程度和范围的建议,请参阅 API RP 500@《石油设施电气装置分类推荐做法》(分类为 I 类@ 1 类和 2 类)。 电气装置如果明确界定了潜在排放源和累积源的位置,则可以对产生易燃液体@气体@或蒸气@加工@储存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区域进行适当设计。一旦位置被分类,电气设备和相关接线的要求应根据适用的出版物确定。适用的出版物可能包括 NFPA 70 (NEC) 或 API RP 14F。有关其他可能应用的出版物,请参阅第 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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