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FPIA 2002-2022
木材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

Methods for evaluating wood and its products


标准号
T/CNFPIA 2002-2022
发布
2022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CNFPIA 2002-2022
 
 
适用范围
4 价值评估的要素及其确定 4.1 树种 按照 GB/T 29894《木材鉴别方法通则》的规定确定。 4.2 材积鉴定 4.2.1 原木 原木材积按 GB/T 481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计算。 4.2.2 锯材 锯材材积按 GB/T 449《锯材材积表》的规定计算。 4.2.3 木制品 木制品材积应当通过该制品的实际体积和原木利用率转换为原木材积,木制品的实际体积计为木制 品的材积,原木利用率按 30%~40%计算,原木材积和木制品材积的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 V 制=V 原·A……………………………………………………(1) 木制品的实际体积按气干密度和质量计算,计算公式如式(2)所示: V 制=W/ρ………………………………………………………(2) 式中: V 制 ——木制品的体积; A ——原木利用率; W ——木制品的质量; ρ ——木制品的密度。 4.3 基础价格 包括原木、锯材和木制品原料的基础价格。 评估对象的价格,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同科同属同类的木材及 T/CNFPIA 2002—2022 3 其制品的价格来确定;没有参照价格的,按照生产成本确定基础价格。 市场价格的确定要采用市场公允价,调查三份市场价格,取平均值。没有市场参照价格的评估对象, 按成本法确定基础价格,成本法按照 LY/T 2047—2015 中 6.3 内容执行。 注:基础价格的计量单位以元/立方米计。 4.4 价值调整系数 4.4.1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树种 一级保护树种的价值调整系数为 10,二级保护树种的价值调整系数为 5。 4.4.2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树种 附录 I 中树种的价值调整系数为 10,附录 II 中树种的价值调整系数为 5。 4.4.3 其他树种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树种,价值调整系数为 1。 注:评估对象既是保护树种又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树种,若保护与管制级别相同 时,按该树种的保护级别计算;若保护与管制级别不相同时,按保护与管制级别中高的计算。 5 价值评估 5.1 原木和锯材 评估价值以基础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式如式(3)所示: S=s1·V·δ………………………………………………(3) 式中: S ——评估价值; s1——原木、锯材的基础价格; V——评估对象的材积,单位为立方米; δ——价值调整系数。 5.2 木制品 5.2.1 保护和管制树种 由评估对象的原料基础价格和价值调整系数确定,计算公式如式(4)所示: S=s2·V·δ………………………………………………(4) 式中: S ——评估价值; s2 ——原木、锯材的基础价格; V——评估对象的材积,单位为立方米; δ——价值调整系数。 5.2.2 其他 由评估对象的原料评估价值和工艺价值组成。原料评估价值由原料基础价格确定,工艺价值按该制 T/CNFPIA 2002—2022 4 品加工工时确定,评估价值计算公式如式(5)所示: S=Sm+C……………………………………………………(5) 式中: S ——评估价值; Sm——木制品的原料评估价值; C ——工艺价值。 原料评估价值的确定按原料基础价格及木制品体积计算,计算公式如式(6)所示: Sm=s2·V……………………………………………………(6) 式中: Sm——木制品的原料评估价值; s2——木制品的原料基础价格; V ——木制品的体积。 待以上所有信息确定后,填入价值评估表(见附录 A),最后,依据评估对象的不同情况,计算得 出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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