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ZL 014-2022
供液车

Liquid supply truck


标准号
T/SZZL 014-2022
发布
2022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SZZL 014-2022
 
 
适用范围
4.1整车 4.1.1车辆的设计、制造、检验除应满足本文件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1.2车辆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3 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有制造厂合格证,经整车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所有自制零部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配。 4.1.4  加速行驶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4.1.5 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4.1.6 车辆的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4.1.7车辆动力性应能满足原底盘的规定。 4.1.8车辆侧倾稳定角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4.1.9车辆制动系统的结构及性能应符合GB 12676的规定。 4.1.10 车辆应设置符合GB11567规定的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 4.1.11 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及安装位置应符合GB15084的规定 4.1.12 车辆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3847和GB17691的规定。 4.1.13 限定条件下燃料消耗量应符合原底盘车的规定。 4.1.14 车辆号牌的安装应符合GB 15741的规定。 4.1.15 车辆轮胎的防飞溅系统应符合GB34659的要求。 4.1.16 各气、油管路和电线线路布置合理,固定牢固,不得有渗漏、松动、脱落和干涉现象。 4.1.17车辆所有外露金属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油漆涂层应符合QC/T484的规定,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的规定。 4.1.18焊接件应符合JB/T 5943的规定。 4.1.19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车辆应在罐体(或设计和制造上固定在罐体上且用于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4.1.20 车辆的运行安全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4.1.21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车辆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应符合GB/T 38185的规定,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 18655第3级及GB/T 17619的规定。 4.1.22 车辆应安装符合GB/T 13594 规定的Ⅰ类防抱制动装置。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车辆应装备电控制动系统(EBS)。当制动衬片需要更换时,应用声学或光学报警装置向驾驶座人员提醒。三轴及三轴以上的供液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当行驶速度大于等于100km/h时,能通过视觉和声觉信号报警。 4.1.23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车辆应按GB 25990的规定设置尾部标志板。 4.1.24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车辆,应装备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右转弯音响提示装置,并在设计和制造上保证驾驶人不能关闭车辆右转弯音响提示装置。 4.1.25  车辆的运行安全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4.1.26  车辆用的取力器应符合QC/T 319的规定。 4.1.27  车辆回复反射器应符合GB 11564的规定。 4.1.28 车辆应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识别代号应符合GB16735和GB7258的规定。 4.1.29车辆的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应符合GB 7258 的规定。 4.1.30 总质量大于7500kg车辆的前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GB 26511的规定。 4.1.31  车辆各联接部位应连接牢固可靠,螺纹联接的紧固扭矩应符合QC/T 518的规定。 4.1.32  车辆的行驶可靠性试验里程应符合QC/T 252的规定。工作装置的可靠性试验时间为150h,首次故障前作业时间不少于100h,平均无故障作业时间不少于50h,可靠度不小于94%。 4.1.33  车辆应能完成以下作业:      a) 吸液      b) 卸液 4.1.34车辆专用功能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供液车基本参数 序号 名称 基本参数   罐体有效容积,m3 1 吸水深度,m ≥4 2 泵出口供液压力,KPa ≥600 3 供液流量,L/min ≥60 4.2外观 4.2.1 车辆外表面应光洁平整,应无尖角、毛剌。 4.2.2  油漆涂层应附着牢固,漆膜光滑平整,无流痕、鼓泡、皱皮、裂纹和明显刷痕。 4.2.3  焊缝应无裂纹、焊炕、焊穿、焊渣、漏焊等现象。 4.2.4  连接件、紧固件应连接可靠,不得松脱;气路、油路、水路、电路等管线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件发生摩擦、干涉;各操纵标牌字迹应清晰,并固定在与操纵位置相适应的明显部位。 4.2.5  各总成密封部位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渗漏现象。 4.3 罐体 4.3.1罐体内应设置防波板,保证车辆在承受罐体内所装介质的冲击和振动下能稳定行驶。 4.3.2罐体应设置人孔,人孔尺寸在任一方向不得小于500mm。人孔应设孔盖及锁紧装置和扶手。 4.3.3 钢制罐内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4.3.4  罐体表面应光滑平整、过渡面圆滑,罐体表面的纵向直线度允差值不大于4mm/m,全长的纵向直线允差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罐体直线度允差值                       mm 全长 ≤4000 >4000且≤6000 >6000且≤8000 >8000 允差值 8 10 12 15 4.3.5  罐体应密封可靠,罐体加满水保持60min不得渗漏。 4.3.6  罐体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4.3.7  罐体应设置上下人的扶梯,扶梯的宽度应不小于350mm, 步距应不大于350mm。 4.4 泵送系统 4.4.1 供液泵可选用真空泵、齿轮泵、自吸泵、耐酸泵等,供液泵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 选择的供液泵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4.4.3 利用底盘发动机作供液泵原动力时,取力器应与底盘动力传动装置连接牢固可靠,密封良好。 4.4.4 供液泵的取力传动应设置离合装置,离合装置应挂挡轻便,定位可靠,不得出现自动脱挡和挂挡卡滞现象。 4.4.5 使用单独的发动机作供液泵原动力时,应保证供液泵传动安全可靠。 4.4.6 泵应能满负荷运转,无异响; 4.4.7泵体最低处应设置放液阀或放液螺塞。 4.4.8 泵的取力传动速比应保证泵在额定工作转速时发动机处于经济转速范围。 4.5 操纵机构 操纵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操纵应灵活、准确、可靠、平稳。 4.6 管道、阀门 4.6.1管道、阀门应安装牢固,密封良好,在1.2倍系统工作压力下,保压5min后无渗漏。 4.6.2 管道低处应设置放液阀或放液螺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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