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事故责任赔偿民事优先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立法宗旨。 针对住宅小区电梯等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2022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
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该局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的动态评价机制,根据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动态评价机制,督促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警钟长鸣实现常态化。在分类和级别评价中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使使用单位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据悉,截至目前,该局已对257家企业中在用的4160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分类和级别评价。...
近年来,面对特种设备逐年增加,安全隐患不断呈现的新形势,山西省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实行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监管理念,多措并举层层抓责任落实,不断加强特种设备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近年没发生一起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了该市经济运行安全。 一是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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