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引用DB42/T 2051-2023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及保护界桩设置规范 的标准
二、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文物保护管理设施、文物保护围栏围墙、界碑界桩文物风貌改善,重要历史遗存周边环境整治、重要节点空间或传统街巷沿街立面的整治、历史水系整治、绿化等;(2)必要的展示利用设施,如标识系统、保护展示棚厅、文物库房、必要的展示用房、游客管理服务中心等;(3)保护所需的基础设施,如给排水设施和管线建设及改造、电力设施建设及改造...
二是设立标志。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有关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已有保护标志,在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及时补充更新设置标志牌和界桩,昭示社会,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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