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NLX 01-2018
沂南县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规范

Evaluation norms for rural tourist resorts in Yinan Cou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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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T/YNLX 01-2018
发布
2018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YNLX 01-2018
 
 
适用范围
3 术语与定义 3.1 乡村旅游 是指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生产形态、民俗风情、农耕文化、乡村聚落等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健身、娱乐和购物的一种旅游业态。 3.2 乡村旅游度假区 是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的一种生产经营形态,以美丽乡村的集中片区为依托,具有参观游览、康乐健身、休闲度假等多种活动功能,具有明确的地域范围和统一建设管理的经济组织,能够提供休闲度假设施与服务,相对独立与开放的旅游区域,并为当地的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抓手。 3.3 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 未经GB/T 14308星级评定但具有一定接待能力和特色的宾馆、酒店等住宿接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旅馆、度假村、托管公寓、单栋度假单元、汽车旅馆、自助宾馆、青年旅馆、帐篷营地、汽车车营地等类型。 4 建设条件 4.1 选址依据 应符合所在地的土地、环保、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 4.2 选址条件 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宜依托于A级景区(经GB/T17775评定)、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村)、市级以上风景旅游区、省级以上农业旅游示范点、市级旅游特色村、农家乐集中发展区、市级农业产业园区或重大旅游产业化项目等进行发展,环境幽静、风光秀美、气候宜人、空气新鲜,有设置乡村旅游度假区的实质环境(如田园、果园、农庄、森林、湖泊、草场等),且度假区的构筑环境相对独立,有明确的自然边界;选址确定后,应纳入县域总体规划。 4.3 资源价值 4.3.1 游憩价值 自然和人文景观性特色鲜明,能够体现自然乡村风情及当地文化特色。 建筑、外观特色突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餐厅、住宿及其他接待设施的内部装饰上具有一定的乡村、农家风情,且地方特色性较好。 购物设施、交通场站、休息座椅、景观小品等配套设施,有一定的设计感和景观价值,与周边乡村环境景观相融合。 资源类型多样,满足不同的度假需求。 4.3.2 产品丰度 产品类型数量。乡村旅游休闲娱乐产品、服务项目或者游客参与的农事体验、民俗文化活动应结合当地特色,数量丰富多样,不少于8项。 夜间旅游产品。应有夜生活配套的乡村酒吧、茶吧、休闲养生、康体服务、演艺演出、参与体验性活动等。 旅游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占比不少于40%。 4.4 可进入性 旅游度假区所在区域宜具有较强的度假氛围,市场吸引力强。 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可达性,交通方式多样化,与相近的交通枢纽(机场、港口、车站)或高速公路有便捷的联系,与相近旅游区(点)具有良好联通性。 与主要客源城之间至少有一条以上的旅游快速通道或距离高速公路出口一小时车程,能够满足自驾游需求。 5 度假区评定要求 5.1 环境风貌 5.1.1 自然环境 具有每年不低于3个月的适宜度假的气候。 具有优美的自然风光。 具有较高的空气质量、较好的地表水及土壤环境。 5.1.2 生态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参照有关国家标准GB3095-2012,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现场并结合鉴定材料检查(全国范围的污染除外),最低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体质量参照国家标准GB3838,严重污染者取消参评资格。 噪声质量达到国家标准GB3096-2008中关于乡村环境的要求。 植被丰富,形成四季景观,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40%。 土壤质量应达到GB15618的II类标准。 5.1.3 生态保护 有完善的保护措施和保护制度、责任明确。 有一定的保护经费投入,并占可统计乡村旅游收入的2%以上。 对生态保护效果良好;保持生态的可持续性和完整性。 5.2 基本条件 乡村旅游度假区范围3平方公里以上,空间边界明显。 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天。 总床位数应不小于1000张,且四星级以上民宿占5%以上(按DB37/ 2864-2017《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定)。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5.3 交通设施 道路体系景观良好,道路交通标识设置科学、合理、美观,符合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内部游览线路设计合理,标识齐全,设置合理,且符合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或内部标识具有区域特色且规范统一。 范围大的旅游区有内部交通工具,交通工具及驾驶员证照齐全。 有停车场,且布局合理,满足接待需求,场地平整且生态,标识规范醒目。 5.4 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 5.4.1 基础设施 5.4.1.1 给排水设施 一般应采用集中方式供水,选择洁净的取水水源地或与城镇自来水管网连接,建设蓄水池、供水管道。生活污水排放应集中处理,一般应建设污水处理站,也可通过化粪池处理后与就近城镇地下污水管道连接集中排放。 a)供水 区内供水充足,满足度假产品需求,生活饮用水达到GB5749的规定,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达到GB12941的规定。 b)排水 区内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具有与接待规模相适宜的处理能力,处理后水质应符合GB/T18920 和GB/T18921的要求。鼓励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5.4.1.2 供电设施 区内电力充足,供电设施建设能满足当地村民和旅游发展对容量的需求,重要供电设施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保证供电不间断。一般电线网应埋入地下,避免空中视觉污染。 5.4.1.3 通讯设施 通讯设施与接待规模相匹配,能满足当地村民和旅游发展对通信容量的要求。有国内、国际直拨电话、传真及互联网络服务,移动信号全面覆盖。 5.4.1.4 卫生设施 a)各类场所卫生达到GB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9667规定要求。 b)公厕数量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GB/T18973规定的2A级及以上旅游厕所标准,游客密集区需设置第三卫生间。 c)配备数量满足需要的垃圾箱,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有垃圾处理场或集中的场地,电池、污油等危险废弃物实行分类回收,防止污染。 d)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卫生消毒达到GB14934规定的要求,不使用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4.1.5 公共安全设施 a)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提供全天候医疗服务。制定突发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b)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救助场所、应急疏散场所和设施,能提供全天候安全救助服务。消防、防盗等救护设备和防护设施齐全,交通、机电、娱乐等设备无安全隐患。 5.4.2 配套服务 5.4.2.1 游客中心与服务 a)游客服务中心符合GB/T 31383-2015《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b)设有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能向游客系统地介绍本旅游区活动内容及服务项目,能提供雨伞、轮椅等设施。 c)设有提供咨询服务的电话,能够提供常态化的旅游咨询服务,满足游客咨询需求。 d)讲解服务能满足游客需求;讲解内容完整、准确,有地方特色,有针对性;讲解效果好;讲解员形象得体。 5.4.2.2 住宿设施与服务 a)住宿设施应结合资源特征,突出地方特色。 b)具有一定数量的富有特色的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满足不同度假市场的需求。 c)配套设施完好,用品配备能满足顾客需要。 d)服务人员着装整洁有特色,服务规范。 e)布草统一清洗消毒,定期对客房消毒杀菌。 5.4.2.3 餐饮设施与服务 a)餐饮设施具有乡村特色,类型丰富,环境舒适性好,能够满足不同消费水平的市场需求。 b)餐饮设施布局合理,总体规模与度假区能力相匹配。 c)餐厅风味应以地方特色和传统农家菜为主,乡土特色菜品占总菜品的70%以上;菜品选材和用料以乡土原料为主,按传统工艺制作。 5.4.2.4 购物设施与服务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外部广告标志与观景效果协调一致。 b)购物设施宜具有较高便利度,购物环境舒适。 c)旅游商品应富于地方特色,且商品宜种类丰富、档次多样。 d)购物场所应管理规范,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现象。 5.5 市场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 年游客规模不低于25万人天。 具有竞争力强且特色鲜明的市场品牌及形象,包括有影响力的品牌、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等。 具有较强市场吸引力。乡村旅游度假区宜在省内具有高知名度,并具有一定的国内影响力。 具有较高游客综合满意度和市场美誉度。 5.6 智慧旅游与营销 有多种网络营销渠道且及时更新。 有二维码可供扫描,且有交通、游览等信息;开通微信或微博账号,能够和游客互动; 在游客集中区域,有wifi供游客使用。 有统一设计的标识系统,并在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承办节庆活动,或拥有县级以上影响力的自主节庆品牌,吸引游客;有介绍乡村活动项目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内容详实,制作精美。 5.7 综合管理 有管理机构或者管理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职能。 有效落实旅游安全教育防范制度和安全责任制,配有急救人员;有应急电话并向游客公布且保持畅通。 环境秩序良好,整洁美观,空气清新。  有发展规划或未来发展计划或策划,并按计划实施。 有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从业人员受过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安全等相关培训,培训率较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认真及时处理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在游客中有较好的声誉;有质量监督制度,并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游客监督,对外公布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 对度假区内的商户实施量化考核、分级管理。 5.8 经济社会效益 乡村旅游度假区是旅游扶贫的重要阵地,能够吸纳直接就业、间接就业,且占本地就业人数的35%以上。 乡村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村集体产业发展思路明确,结构合理,以乡村旅游为主导产业。农村经济总收入较上年增长不低于5%,农民人均收入高于周边村农民人均收入。 实现当地农民自主开发农副产品为旅游商品,并有较好的市场占有率。 形成有原住民参与的固定品牌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 有村规民约,定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观念、道德、法治、诚信等教育活动。定期开展诚信经营、文明先进等创建活动。 乡村旅游度假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获得相关称号和荣誉,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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