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FPIA 3006-2019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

Indoor wood-based doors coated with water-borne vaenishes


标准号
T/CNFPIA 3006-2019
发布
2019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CNFPIA 3006-2019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LY/T 1923-2010 和 GB/T 5206-201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 下重复列出了 GB/T 5206-2015 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水性涂料 water-borne coating material 水性漆 T/CNFPIA 3006—2019 2 挥发物的主要成分为水的一类涂料。 [GB/T 5206—2015,定义2.274] 3.2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 indoor wood-based doors coated with water-borne varnishes 面漆和底漆使用水性漆,以及面漆使用水性漆、底漆使用紫外光(UV)固化漆进行涂饰的室内木质 门。 3.3 漆膜鼓泡 film blister 漆膜干燥后在被涂物表面与漆膜之间,或两层漆膜之间出现大小不等的突起小泡。 3.4 漆膜划痕 film scratches 成品在加工、搬运及仓储过程中,漆膜受到划擦所造成的痕迹。 4 技术要求 4.1 材料要求 4.1.1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按照供应商申明的 标准提交具有资质的有效检验报告。 4.1.2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所使用的水性木器涂料,应符合GB 24410—2009、GB/T 23999—2009、HG/T 5183—2017标准的规定要求;使用的UV底漆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4.1.3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所使用的胶粘剂,环保性应符合GB 18583—2008标准的规定要求,其他性能 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4.2 规格尺寸及偏差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LY/T 1923—2010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 4.3 外观质量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LY/T 1923—2010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中以下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外观质量 项 目 要 求 漆膜鼓泡 不允许 漆膜划痕 不明显 T/CNFPIA 3006—2019 3 表 1 外观质量(续) 项 目 要 求 漏漆 不允许 污染(包括造型部分) 不允许 针孔 直径小于等于 0.3mm,且每樘门不超过 8 个 流挂、发白、压痕、失光、杂渣 不允许 表面漆膜皱皮 可视面不允许,其他部位不明显 透砂 不允许 造型部分 几何形状规则、手感光滑,无漆堆积 框扇造型结合部分 分界线流畅,均匀,一致 注:不明显是指在自然光线下,正常视力在距板面1m之内可见 4.4 理化性能 4.4.1 漆膜性能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漆膜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表面漆膜性能 项 目 要 求 漆膜附着力 不低于2级 漆膜硬度(铅笔硬度) 不低于B级,未划破 漆膜抗粘连性[500g,(50±2℃)/4 h] MM:A-0 漆膜耐水性(24h) 无异常 表面耐洗涤液(1h) 无异常 耐污染性(1h) 醋 无异常 绿茶 无异常 注:开放漆涂饰的室内木质门不检测漆膜附着力、硬度 4.4.2 有害物质限量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T/CNFPIA 3006—2019 4 表 3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 目 要 求 甲醛释放量 按GB 18580规定执行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μg/m3) 苯 ≤ 10 甲苯 ≤ 20 二甲苯 ≤ 20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 400 漆膜重金属含量(mg/kg) 可溶性铅 ≤ 45 可溶性镉 ≤ 37 可溶性铬 ≤ 30 可溶性汞 ≤ 30 注:仅不透明涂饰室内木质门要求检测重金属含量 4.4.3 其他性能 除 4.4.1 和 4.4.2 中的要求外,其他性能要求应符合LY/T 1923—2010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 5 测量及检验方法 5.1 外观质量检验 按LY/T 1923—2010中 6.1 的规定进行。 5.2 尺寸及偏差测量 按LY/T 1923—2010中 6.2 的规定进行。 5.3 理化性能检验 5.3.1 试件制作 5.3.1.1 甲醛释放量试件 按照LY/T 2877—2017中 6.1.1 和 6.1.2 规定,分别制备门扇和门框的甲醛释放量试件。门扇与门 框的被测总面积应为1m2,其中门扇被测面积0.7 m2,门框被测面积0.3m2。将门框试件与门扇试件一同 进行测试。 门扇试件:从门扇侧边部起,在宽度方向取(350±2)mm,长度方向取(1000±2)mm,门扇双 T/CNFPIA 3006—2019 5 面的面积为0.7 m2。门扇试件的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箔封边。 门框试件:沿组装后的门框长度方向锯切取样,取样宽度为门框组装好可见面累积宽度,根据面积 确定长度。门框组装好可见面累积宽度×取样长度= 0.3m2。门框试件组装后,将不可见面与端部用不 含甲醛的铝箔密封。 5.3.1.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试件 与5.3.1.1中甲醛释放量试件制备相同,试件数量1块。 5.3.1.3 漆膜抗粘连性、漆膜耐水性、表面耐洗涤液、耐污染性试件 试件尺寸:200 mm×70 mm。 试件数量:漆膜抗粘连性,门扇试件2块,门框试件1块; 漆膜耐水性,门扇和门框试件各1块; 表面耐洗涤液,门扇和门框试件各1块; 耐污染性,门扇和门框试件各2块。 取样位置:任意。 5.3.1.4 其他试件制备按LY/T 1923—2010中 6.3.1 的规定进行。 5.3.2 漆膜附着力测定 按GB/T 17657—2013中 4.56 的规定进行。 5.3.4 漆膜硬度测定 按GB/T 17657—2013中 4.57 的规定进行。 所用铅笔硬度为B,观察涂层有无划破现象。 5.3.5 漆膜抗粘连性测定 按GB/T 23982—2009的规定进行。3个试件堆放。试验条件如下: 负荷:质量为500g,直径为70mm的砝码; 温度:(50±2)℃; 时间:4 h。 5.3.6 漆膜耐水性 按GB/T 4893.1—2005中规定进行。 试液为蒸馏水,每块板取3个试验区域,在每个试验区域上分别放上5层纸片,试验过程中需保持滤 纸润湿。24 h后取掉滤纸,吸干,放置2 h后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如3个区域中有2个未出现起泡、开 裂、剥落等涂膜病态现象,但允许出现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则评为“无异常”。 5.3.7 表面耐洗涤液测定 T/CNFPIA 3006—2019 6 测试及结果评定方法同 5.3.6 漆膜耐水性,试液为洗涤液,试验时间为1 h,试验后放置1 h观察。 5.3.8 耐污染性测定 测试及结果评定方法同 5.3.6 漆膜耐水性,试验时间均为1 h,试验后放置1 h观察。 耐醋:试液为酿造食醋。 耐茶:试液为绿茶水。在2 g绿茶中加入250 mL沸水,室温放置5 min后立即用茶水进行试验。 5.3.9 甲醛释放量测定 按GB 18580—2017的规定进行。 5.3.10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测定 按GB/T 29899—201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释放舱检测条件: 释放舱体积1m3;温度23℃;相对湿度50%;空气交换率1次/h;装载率1.0(m3 /m2)。 5.3.11 漆膜重金属含量测定 按GB/T 33042—2016的相关规定进行。 漆膜样品制备按照GB/T 33042—2016中 6.2 的规定进行。 重金属元素的提取按照GB/T 33042—2016中 7.2 的规定进行。 5.3.12 其他性能 按LY/T 1923—2010中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规则按LY/T 1923—2010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 6.2 检验结果综合判断: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时,判定该批产 品合格,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应在产品适当的部位或包装标签上标记产品标识、实木门木材名称、实木复合门饰面单板或薄木木 材名称、商标、生产日期、甲醛释放限量等级等。产品标识按附录 A 执行。 7.2 包装 7.2.1 外观完整,饱满方正,结构紧凑不松散。 T/CNFPIA 3006—2019 7 7.2.2 玻璃门、带大雕刻、高光漆等产品重点防护,要打木框架。外面贴“小心玻璃”字样标识。 7.2.3 包装箱内明显位置应放置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 7.2.4 包装箱上有必要的警示性标识。 7.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房间,并有防雨、防潮、防火、防变形的措施。 T/CNFPIA 3006—2019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标识示例及说明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标识内容及格式如图A.1所示。 标识图案 执行标准 T/CNFPIA 3006—2019 企业名称 XXX公司 实木门 2100 mm×840 mm×40 mm 产品类型 规格尺寸 图 A.1 水性漆室内木质门标识内容及格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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