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PDZSW 001-2022
滦平黄芩

Luanping skull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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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T/LPDZSW 001-2022
发布
2022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LPDZSW 001-2022
 
 
适用范围
4 产地环境 4.1 土壤条件 以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缓坡壤土和砂壤土为主,土壤条件符合GB 15618中的农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4.2 气候条件 属中温带向暖温带过渡、半干旱间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年均气温7.7℃,年均日照时数为2694.1h,全年无霜期156d,年均降水量351.1㎜。 4.3 水源条件 境内有滦河、伊逊河、兴洲河、潮河四条较大河流,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有7条,10平方公里以上,100平方公里以下支沟65条,季节性小河上千条。水质符合GB 5084的规定。 5 生产方式 5.1 地块选择 选择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地块,土壤以疏松肥沃、土层深厚、排灌良好、日照充足的砂壤土或腐殖质壤土为宜。 5.2 种子选择 选择野生滦平黄芩主产区采收的种子或滦平黄芩良种繁育基地采收的种子。种子应籽粒充实、饱满、均匀,色泽光亮,千粒重≥1.6g,净度≥90.0%;发芽率≥85.0%,含水量≤10.0%的当年种子。 5.3 整地施肥 每亩撒施充分腐熟的有机肥2000㎏~3000㎏,深翻20㎝~30㎝,整细耙平,做成0.9m~1.3m宽的平畦,畦高10㎝~15㎝,畦间距30㎝左右。整平表土,开排水沟。 5.4 播种 5.4.1播期 4月中旬至9月末。无灌溉条件的,雨后播种;有灌溉条件的,可随时播种。 5.4.2播量 每亩播种量1.5㎏~2.0㎏。 5.4.3播种方法 条播:在整好的畦面上,按行距30㎝~40㎝,开0.5㎝~1.0㎝浅沟,均匀的将种子散入沟中,覆土0.5㎝,搂平,稍加镇压,使种子与土壤紧密结合,保持畦面湿润,播种后约10d左右出苗。 5.5 田间管理 5.5.1定苗 黄芩苗高5㎝时定苗,定苗株距10㎝~12㎝。如有缺苗,带土补植;缺苗过多时,以补播种子为宜。 5.5.2中耕除草 黄芩出苗后至封垄前,中耕3次~4次,保持田间土壤疏松。在雨后或浇水后,要及时进行中耕。中耕宜浅,不能损伤根部。同时要注意清除杂草,做到随长随除。 5.5.3追肥 黄芩一年生苗生长量较小,施入足量基肥后一般可满足生长需求。在第二年或第三年返青后和6月下旬各施一次有机肥,每亩施500㎏~1000㎏。施肥方式是沟施或穴施,在黄芩根部15㎝处,开沟(穴)深5㎝~8㎝,施肥后覆土。留种田在常规管理的同时, 花期增施硼肥,提高授粉率。每亩用四硼酸钠(硼砂)0.5㎏或多元微肥0.5㎏,兑水25㎏,进行叶面喷施。 5.5.4排灌 天气干旱要及时浇水,遇涝要尽快排水,以防烂根。 5.6 采收 播种后3年为最佳采收期,于秋季地上部分茎叶枯萎后至霜冻前或者次年春季萌动前采收。人工采收:采收前将茎秆齐地面割取,挖取根,去除泥土、杂质。机械采收:利用采挖机,深挖出完整根部,尽量避免伤根、断根,去除泥土、杂质。 5.7加工 5.7.1 除杂 应该剔除病根、腐烂根、杂根、残茎、芦头,去掉泥土,不应水洗。 5.7.2 干燥 干燥分为晾晒和烘干。晾晒:将黄芩鲜根平铺于晒布上,厚度为5㎝~10㎝,勤翻倒,连雨天堆放,底部需要用砖和木板架空,离地15㎝,码成宽80㎝~100㎝、高120㎝~150㎝的垛,干燥通风,防霉变、防潮。烘干:可以采用各种烘干设施,烘干温度不超过50℃,加工干燥过程中保证场地通风、工具洁净,不受雨淋。 5.7.3 撞皮 将药材放在晾晒场上晾晒,勤翻倒,晾晒二、三成干,用电动滚筒撞皮机撞第一遍皮,时间为10min/次~20min/次,转速为10转/min~20转/min,将大部分老皮撞掉,成黄褐色,然后将其干燥至轻松折断有脆响,撞第二遍,撞至棕黄色或深黄色。 6 质量要求 6.1 感官要求 滦平黄芩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棕黄色或深黄色 形状 圆锥形,扭曲,长12㎝~25㎝,直径1.5㎝~3㎝。有稀疏的疣状细根痕,上部较粗糙,有扭曲的纵皱或不规则的网纹,下部有顺纹和细纹。 气味 气微,味苦 组织状态 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黄色,中间红棕色。 6.2 理化要求 滦平黄芩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项目 要求 水分,% ≤10 总灰分,% ≤5.0 浸出物,% ≥45.0 黄芩苷,% ≥12.0 6.3 安全要求 滦平黄芩安全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安全要求 项目 指标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铅≤5mg/kg;镉≤0.3mg/kg;砷≤2mg/kg;汞≤0.2mg/kg;铜≤20mg/kg。 农药残留量 不得检测出有机氯农药残留 7 检验方法 7.1 水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832水分测定法(第二法)测定。 7.2 总灰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2302(总灰分测定法)测定。 7.3 浸出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2201醇溶性浸出物(热浸法、用稀乙醇做溶剂)测定。 7.4 黄芩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 7.5 重金属以及有害元素铅、镉、砷、汞、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232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7.6 农药残留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一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在相同或者相近的自然环境区域内,同一时间内栽培,同一时间内采收加工的黄芩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211)的规定执行。 8.3 检验分类 8.3.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安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客户或合同有要求时。 8.3.2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检验合格方可交付。 8.3.3 判定规则 所有指标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产品标志应该符合GB/T 191的规定。在包装上打印或系挂标签卡,标明产品名称、批号、等级、净重、产地、生产方名称和地址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9.2 包装 按照SB/T 11182中的要求,将检验合格的黄芩进行质量分级后包装,采用麻袋、聚乙烯编织袋或者纸箱等不同包装物。 9.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9.4 贮存 贮存场所应清洁、通风、干燥、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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