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C300-2012
家用冰箱、冷藏冷冻柜、冰柜和酒柜的能源性能和容量 包括第 1 号更新 (2014 年)

Energy Performance and Capacity of Household Refrigerators, Refrigerator-Freezers, Freezers, and Wine Chillers, Includes Update No. 1 (2014)


标准号
CSA C300-2012
发布
1970年
发布单位
SCC
替代标准
CSA C300-2018
当前最新
CSA C300-2018
 
 
适用范围
前言 这是 CSA C300《家用冰箱、冷藏冷冻柜、冷冻柜和酒柜的能源性能和容量》的第八版。它取代了 2008 年以同一标题出版的先前版本,以及 2000 年、1991 年、1989 年、1984 年、1978 年和 1977 年以《家用冰箱、冷藏冷冻柜和冷冻柜的能源性能和容量》为标题出版的版本。 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以 60 Hz 交流电和标称电源电压为 115 V 的电力驱动的紧凑型和家用冰箱、冷藏冷冻柜、冷冻柜、酒柜和混合型酒柜。
1.2 本标准适用于 (a) 最大容量为 1100 L(39 ft3)的冰箱和冷藏冷冻柜;(b) 最大容量为 850 L(30 ft3)的冷冻柜;以及 (c) 最大冷藏容量为 1100 L (39 ft3) 的葡萄酒冷却器和混合式葡萄酒冷却器。
1.3 本标准的要求不适用于使用吸收式制冷系统的电动冰箱。
1.4 在 CSA 标准中,“shall”用于表达要求,即用户必须满足的规定以符合标准;“should”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不要求;“may”用于表达选择或在标准限制内允许的选择。    条款附带的注释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条款附带的注释旨在将解释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正文区分开来。    表格和图形的注释被视为表格或图形的一部分,可以写成要求。    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1.5 以 SI 单位给出的数值是本标准的记录单位。括号中给出的数值仅供参考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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