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F 005-2020
亚热带低山丘陵区机械带状整地技术规程

Afforestation regulation through Mechanized strip land preparation in subtropical low mountain and hilly area

2021-09

标准号
T/CSF 005-2020
发布
2020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替代标准
T/CSF 005-2021
当前最新
T/CSF 005-2022
 
 
适用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亚热带低山丘陵区机械带状整地的原则、适用条件、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亚热带低山丘陵区人工经济林和用材林造林机械整地。可为其它地区相似造林地整地提供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5776-2016 造林技术规程 GB 51018-2014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机械带状整地 在造林迹地坡面上,用整地机械按照一定行距,沿等高线开挖出一定宽度(3~4 m)和深度(25~30 cm)环山带面的造林整地方式。 3.2  整地带面 带状整地时形成的长带内倾梯面。 3.3  导水坡面 在环山造林地沿水流方向形成的坡面。 3.4  塄沿 在整地梯面外沿修筑的拦水土埂。 3.5  导水坝头 环山坡面沿水流方向尽头修筑的出水口。 3.6  低山 绝对高度为500~1000 m,相对高度为200~500 m,平均坡度5°~10°的山地,有些低山也可能比较陡峭。 3.7  丘陵 绝对高度在200 m以上,500 m以下,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200 m,起伏不大,坡度较缓,地面崎岖不平,由连绵不断的低矮山丘组成的地形。 4 原则 4.1  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因害设防,因需建设。根据自然条件采取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4.2  依托科技原则 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基础上,依靠科技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缩短成林、成材周期,从而实现速生、丰产和优质。 5 适用条件 5.1  适用地区 适宜在年降雨量 1600 mm 及以下,坡度小于 30°,海拔小于 800 m的亚热带低山丘陵地区实施。 5.2  地类 适宜在需要更新改造的亚热带低山丘陵地荒山荒坡(退耕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或低质低产林地实施。 5.3  立地条件 机械整地适宜在基岩为板页岩、花岗岩的造林地实施,也可以在土层较厚、较为坚固的其他基岩实施。 6 设计  6.1  设计目标 缓洪拦沙效益达70 %以上,土壤侵蚀强度不超过微度侵蚀指标。整地成本降低20 %以上,造林工程综合效益提高15%以上。 6.2  设计原则 工程措施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做到山上山下综合治理,坡面工程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设计。 设计应符合《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和《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专业技术要求。 6.3  工程布设 6.3.1  山顶工程 30°以上陡坡及山顶,不可实施机械带状整地工程,可视具体情况进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封禁等工程措施。 6.3.2  坡面工程 30°以下的坡面视为山间部分,可实施机械带状整地工程。 6.3.3  沟谷工程 根据地势和实施条件修建谷坊等水土保持工程。 6.3.4  坡面引水工程 根据地势和实施条件修建导水坡面、塄沿和导水坝头,防止坡面水土流失。 6.4  树种选择与栽植密度 6.4.1  山顶与山脊 山顶和山脊应在保留原先植被基础上栽植抗旱、耐瘠薄和水保能力较强的乔木、灌木或草本植物,包括山乌桕、黄檀、栎类、木荷、马尾松、檵木、毛冬青、乌饭、胡枝子、盐肤木、金鸡菊、狗牙根等。乔灌木初植密度以2400~3600株/公顷为宜。 6.4.2  山脚与沟谷 山脚与山腰土壤深厚且不积水处栽植闽楠、枫香等阔叶树种,沟谷积水处栽植水杉、桤木等耐水湿树种,初植密度以1111~2500株/公顷为宜。 6.4.3  防火带 一般栽植木荷、杨梅等防火性能好的树种,栽植密度2000~2500株/公顷,栽植宽度6~8行为宜。 6.4.4  目的树种 依据造林目的选择目的树种,经济林定植穴设在整地床面中部或外部,用材林除设置在上述部位外,还可定植在导水坡面的上部或中部。造林密度参照GB/T 15776造林技术规程规定执行,或按照具体树种造林作业设计执行。 7 施工 7.1  施工顺序 宜遵循先上后下,按顶—坡—沟的顺序进行施工。 7.2  施工技术指标 7.2.1  床面间距 依坡度及设计树种生长要求确定,水平间距宜在3 m~4 m间。 7.2.2  床面宽度  一般宜在3 m~4 m。 7.2.3 坡面坡度 坡面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坡面的设计标准 坡长 X﹤150 m 150 m≤X﹤300 m 300 m≤X﹤400 m 400 m≤X 坡度 10°~90° 8°~10° 6°~8° <6° 7.2.4  坡面内斜 一般宜在3°~5°。 7.2.5 塄沿 塄沿的设计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塄沿的设计标准 坡长 X﹤150 m 150 m≤X﹤300 m 300 m≤X﹤400 m 400 m≤X 楞高 5 cm 5 cm~6 cm 6 cm~8 cm 8 cm 7.2.6 导水坝头 导水坝头的设计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导水坝头的设计标准 坡长 X﹤150 m 150 m≤X﹤300 m 300 m≤X﹤400 m 400 m≤X 流速 20 m3/s 40 m3/s 50 m3/s 60 m3/s 7.2.7  技术措施 清理造林地内林木后,参照设计要求用大型机械进行整地,植被、树木残桩和枯落物全部翻压入土后,修筑床面、坡面、楞沿、导水坝。 按照造林设计的株行距挖定植穴。栽植穴规格以40 cm×40 cm×30 cm或50 cm×50 cm×30 cm为宜。 8 工程管理 8.1  导水坡面、塄沿管理 每年对工程进行全面保养,加固坡面和土埂,防止水土流失。 8.2  导水坝头管理 每次降暴雨后,全面检查导水系统,保障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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