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断缴补缴办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能、流程、要求、档案管理与查询和监督、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断缴补缴的办理。
DB6523/T 359-2023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 CN-DB65 发布于 2023-02-16,并于 2023-03-10 实施。
DB6523/T 359-2023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二)如遇有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死亡清算等涉及账户清算业务的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先补缴暂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再办理上述相关业务。上述业务办理完成之后的补缴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以个人身份参保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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