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监测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从事网络订餐活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第三方平台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的交易网站在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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