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60730-2-14-2018
UL 安全自动电气控制标准 第 2-14 部分:电动执行器的特殊要求(第三版;2017年6月6日(含)的修订重印)

UL Standard for Safety Automatic Electrical Controls – Part 2-14: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Actuators (Third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June 6 2017)

2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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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UL 60730-2-14-2018
发布
2018年
发布单位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替代标准
UL 60730-2-14 (ND)-2018
当前最新
UL 60730-2-14-2021
 
 
适用范围
IEC 60745的本部分涉及手持式电动或磁力驱动电动工具的安全@单相交流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三相不超过440 V交流工具。在可行的情况下@本标准涉及手持式工具所带来的常见危险,这些危险是所有人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工具误用中遇到的。带有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于本标准的范围。它们还应符合 IEC 60335 的相关部分。附件 B 中给出了对未与电源隔离且基本绝缘不是为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机的要求。磁力驱动工具和此类工具的电池组在附件 K 中给出。直接从电源或非隔离电源操作和/或充电的此类工具的电池组在附件 L 中给出。 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可以安装在支撑或工作台上作为固定工具使用,而无需对工具本身进行任何改动@,均属于本标准的范围。附件 M 中给出了此类支撑件或工作台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 ?C 用于准备和加工食品的手持工具; ?C 医疗用途手持工具(IEC 60601); IEC 60335-2-45 涵盖的C 加热工具。对于用于车辆、船舶或飞机的手持工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对于在热带国家使用的手持工具@可能需要特殊要求。注:请注意,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当局@负责劳工保护的国家当局@国家供水当局@等规定了附加要求。 1DV DR 增加:添加以下段落:此标准涉及根据国家电气规范@ NFPA 70@ 和加拿大电气规范@ 第 1 部分@ CSA C22.1@ 和一般要求 ?C 加拿大电气规范@ 第 II 部分@ CAN/CSA 在非危险场所使用的工具-C22.2 No. 0。第 1 部分的本条款适用,但以下情况除外: 替换:第 2-14 部分适用于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或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结合使用的电动执行器。该设备可以使用电@燃气@油@固体燃料@太阳能@等@或其组合。注:在本标准第 2 部分中,“uipment”一词意为“pliance”和“equipment”。示例 1 IEC 60335 范围内的电器电动执行器。本国际标准适用于 ISO 范围内的楼宇自动化控制装置16484. 第 2-14 部分也适用于公众@可能使用的设备的自动电气控制,例如用于商店@办公室@医院@农场以及商业和工业应用的设备。示例 2 商业餐饮@供暖和空调设备的控制。本第 2-14 部分也适用于用作控制系统或 CONTROLS@ 一部分的单独电动执行器,这些电动执行器与具有非电气输出的多功能控制器在机械上集成在一起。示例 3 独立安装的水阀@智能电网系统中的控制装置和 ISO 16484-2 范围内的楼宇自动化系统的控制装置。除非相关第 2 部分或设备标准中明确提及,否则第 2-14 部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过程应用的自动电动执行器。第 2-14 部分适用于与设备安全相关的固有安全@操作值@操作时间和操作顺序以及设备中使用或与设备相关的电动执行器的测试。注:器具和设备标准中可能给出具体操作值、操作时间和操作顺序的要求。本标准也适用于低复杂性安全相关系统和控制装置的功能安全。本第 2-14 部分不适用于与单独第 2 部分(例如 IEC 60730-2-8)涵盖的阀门机械集成的电动执行器。本部分 2-14 不适用于 IEC 60034 中包含的电动马达@要求。 DV.2 DC 将 1.1.1 的第三段和第四段替换为以下内容: 本部分 2 不适用于以下电动执行器:与阀门机械集成。请参阅 UL 60730-2-8@ 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电气控制标准;第 2 部分:电动阀门的特殊要求@ 包括机械要求或电动阀门标准@ UL 429。本第 2 部分不适用于电动马达@ UL 1004 系列标准中包含的要求。 DV.4 DR 对 1.1.1 进行修改,添加以下段落: 用于静压通风系统的电动执行器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IEC 61058-1 中包含对不与电动执行器集成的手动开关的要求。 2DV.1 DC 用以下内容替换 1.1.2: UL 61058-1 中包含对不与电动执行器集成的手动开关的要求。替换 本部分 2-14 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 690 V ac 或 600 V dc 的交流或直流供电电动执行器 3DV.1 D2 修改 1.1.3,添加以下文本: 最大电流不受限制。替换:如果电动执行器@的自动操作的响应值取决于在设备中安装电动执行器的方法,则本第2-14部分不考虑该响应值。如果响应值对于保护用户@或周围环境@具有重要目的,则应适用相应家用设备中定义的值或由制造商确定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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