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SA P.2-2007
测量住宅燃气炉和锅炉年燃料利用率的测试方法 包括更新第 1 号 (2008)

Testing Method for Measuring Annual Fuel Utilization Efficiencies of Residential Gas-Fired Furnaces and Boilers, Includes Update No. 1 (2008)


标准号
CAN/CSA P.2-2007
发布
2007年
发布单位
SCC
当前最新
CAN/CSA P.2-2007
 
 
适用范围
前言 这是 CSA P.2《测量住宅燃气炉和锅炉年度燃料利用效率的测试方法》的第二版。 它取代了 1991 年由加拿大燃气协会 (CGA) 发布的题为《测量住宅炉和锅炉年度燃料利用效率的测试方法》的先前版本。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住宅燃气强制通风炉和低压蒸汽和热水锅炉的年度燃料利用效率 (AFUE) 的测试方法,包括 (a) 循环和部分负荷性能的测试方法;(b) 插入和外推测试数据的方法;和 (c) 确定季节性性能的计算程序。
1.2 本标准适用于输入功率低于 65.9 kW (225 000 Btu/h) 的炉子和输入功率低于 88 kW (300 000 Btu/h) 的锅炉,用于住宅应用。本标准还适用于输入功率小于 65.9 kW (225 000 Btu/h) 的组合式炉,其同一机柜内包含额定制冷能力为 19 kW (65 000 Btu/h) 或更低的空调器。
1.3 本标准涵盖的炉子和锅炉分类列于表 1 中。
1.4 本标准未充分考虑供暖系统安装变量的影响,因此不能用于确定特定安装配置的绝对性能指标。因此,本标准旨在用于比较炉子和锅炉型号的能耗测量值。
1.5 在 CSA 标准中,“应”用于表达要求,即用户为遵守标准必须满足的规定;“应该”用于表达建议或建议但不要求的内容; “可能”用于表达一种选择或在标准范围内允许的选项;“可以”用于表达可能性或能力。条款附带的注释不包括要求或替代要求;条款附带的注释的目的是将说明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正文区分开。表格和图形的注释被视为表格或图形的一部分,可以写成要求。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1.6 以 SI(公制)单位给出的值是标准。括号中给出的值仅供参考,但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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