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的责权作了明确界定,有望解决这一困扰百姓的城市供水“通病”。 由于城市供水有压力限制,高层、小高层居民楼的供水几乎都是利用水泵进行加压,即“二次供水”。...
按照规划,今年全省将改造撤并二次供水设施1860座,新建、改造陈旧管网4320公里,近1亿平方米居民住宅供水状况将得到改善。...
水务部门同时透露,本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今年已经基本完成,郊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也已于今年启动,并将于明年基本完成改造。明年,闵行、嘉定、宝山、浦东、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9个郊区的4500万平方米老旧住宅居民打开龙头同样可用上清洁水。...
《办法》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对在建的高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全部移交给自来水公司;对现有的高层住宅楼,原房产开发企业应与供水企业签订改造和移交协议,供水企业再对小区内的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改造。 《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供水企业负责该设施永久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居民到户水价按物价局核定的居民用水价格计收,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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