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 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主要产生行业。(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 8 位数字。...
第五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第五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一)废物类别,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主要产生行业。(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 8 位数字。...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第八条 本名录自2020 年×月×日起施行。2016 年6 月14 日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 号)同时废止。...
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发布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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