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223-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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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223-1996



标准号
GB 13223-1996
发布日期
1996年03月07日
实施日期
1997年01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20
发布单位
CN-GB
代替标准
GB 13223-2003
适用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火电厂最高允许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规定了第Ⅲ时段火电厂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除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外的火电厂锅炉与单台出力在65t/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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