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010-2-042:199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042部分:使用有毒气体处理和医用材料及供实验室用的压力灭菌器和灭菌器的专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 - Part 2-04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claves and sterilizers using toxic gas for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materials, and for laboratory processes


标准号
IEC 61010-2-042:1997
发布
1997年
中文版
GB 4793.8-2008 (等同采用的中文版本)
发布单位
国际电工委员会
当前最新
IEC 61010-2-042:1997
 
 
代替标准
IEC 61010-2-040:2005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包括带自动装载和卸载系统的压力灭菌器和灭菌器,它们有一个使用有毒气体的灭 菌室,用于处理医用材料及供实验室处理使用,比如用于灭菌。 注1:自动装载系统的安全性能采用国家安全规范或其他安全法规。 注2:一般认为,灭菌周期的自动控制对于使用有毒气体的设备的安全运行十分重要,因为手动控制系统可能会对 操作人员产生严重的危害(见1.2)。 注3:使用的主要气体灭菌剂为环氧乙烷和甲醛。 注4:对于某些应用,灭菌室要在高于或低于大气压力下进行。 注5:所有压力都是指绝对压力。大气压(1 bar)≥100 kPa. 注6:除非另有规定,“压力灭菌器”一词指包括各种灭菌器在内。 如果压力灭菌器在同一装置内安装有用于加湿的蒸汽发生器,则本标准规定的适用安全要求,也同 样适用于蒸汽发生器。 1.1.2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的设备 修改: 在最后一个破折号后增加下列文字: 不含压力灭菌器自身产生的气体环境(见13.2.103.1)。 增加: 增加下面新的破折号和注解: ——环境柜 注1:因为本第2部分所涉及的所有压力灭菌器都使用有毒气体,所以只使用蒸汽或干热灭菌的其他类型装置不 包括在内; 注2:本标准不讨论对洗涤消毒器的特殊要求,不讨论与负载有关的风险很大的微生物危害,亦不讨论对压力容器 本身设计的要求。 1.2 目的 修改: 在第六个破折号“气体”一词之后插入下列文字: (包括意外逸散的有毒气体) 1.4环境条件 替代: 第一个破折号用下列内容替代: ——室内使用,如果制造厂另有说明可以室外使用(见GB 4793.1—2007的11.6)。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