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415-4:1998
机械包装的安全性.托板装载装置和托板卸载装置

Safety of packaging machines - Palletizers and depalletizers


标准号
BS EN 415-4:1998
发布
1998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当前最新
BS EN 415-4:1998
 
 
被代替标准
94/700221 DC-199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成或未集成到 3.1 中定义的码垛机、卸垛机和空托盘堆垛机/卸垛机的设计、制造和安全使用信息的安全要求。 在许多方面,码垛机和卸垛机都存在相同的风险。 在本文中,它们统称为码垛机(卸垛机)。 对于码垛机应用中使用的工业机器人的操作,本标准和 EN 775 适用。 这些安全要求适用于自动和半自动(卸)码垛机。 它们考虑到在设置、调试和停用、调整、根据制造商提供的信息使用、维护(预防性和维修)和清洁期间可能发生的危险。 本标准不涵盖在某些情况下码垛机(卸垛机)上可能发生的以下危险:  ——热;  ——噪音;  ——辐射;  ——烟雾、气体、灰尘;  ——振动;  ——人体工程学(参见 EN 614-1:1995)。 此外,该标准不涵盖由负载内容物(例如有毒或易燃材料)引起的危险。 码垛机前后的链接设备不是码垛机械的组成部分(例如托盘负载固定),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本标准发布之日后制造的机器。

推荐


谁引用了BS EN 415-4:1998 更多引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