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45510-5-3:1998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1998-05-15,并于 1998-05-15 实施。
BS EN 45510-5-3:199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11 风能,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本标准对发电站(风力发电站)用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技术规范的编写提供指导。 本指南的编写过程中并未考虑此类设备的其他可能应用。 本指南涵盖扫风面积等于或大于 40 m 的风力涡轮发电机系统 (WTGS)。 本风力涡轮机采购指南是为了与现有国际标准 EEC 1400-1 一起使用而编写的,因此应作为国际标准的补充和补充来阅读。 本指南涵盖的设备是根据其功能而不是设计类型来定义的。 因此,规范的指导是以性能术语来说明的,而不是通过要提供的设备的详细描述来指定的。 本指南向潜在购买者指示如何准备其规格,以便: ——设备类型和容量与系统的其他元件正确连接; ——达到预期的性能; ——辅助设备尺寸适当; ——达到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求; ——适当考虑评估过程和要采用的质量措施。 本指南不确定任何给定合同的规格类型(例如详细、性能、功能)或供应范围,这些合同通常根据买方的项目策略来决定。 它不涵盖: ——通常在调查的单独部分中的任何商业、合同或法律问题; ——合同确定的任何责任分配。 本指南不规定询问中文件的安排。 注意 由于全面的欧洲环境政策仍在制定中,本指南不涉及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