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45510-6-1:1998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1998-05-15,并于 1998-05-15 实施。
BS EN 45510-6-1:199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20 电力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7.040 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蒸汽机,27.100 电站综合。
本标准指导了发电站(电站)用蒸汽发电厂、汽轮机装置配套除氧器采购技术规范的编写。 本采购指南不适用于核电站核反应堆厂区内使用的设备。 本指南的编写过程中并未考虑此类设备的其他可能应用。 本指南涵盖了发电厂中安装的所有类型的除氧器,其功能是接收来自LP(低压)给水系统的冷凝水,将水加热和除氧至指定水平,然后将其作为给水泵的给水。 给水储罐提供脱气给水储存器,以满足系统瞬态和给水泵吸力要求。 它还充当 HP(高压)加热器排水管和进料泵再循环流的接收容器。 本文中的术语“脱气器”包括脱气塔或脱气穹顶、给水储罐和相关设备。 本指南涵盖的设备是根据其功能而不是设计类型来定义的。 因此,规范的指导是以性能术语来说明的,而不是通过要提供的设备的详细描述来指定的。 本指南向潜在购买者指示如何准备其规格,以便: ——设备类型和容量与系统的其他元件正确连接; ——达到预期的性能; ——辅助设备尺寸适当; ——达到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求; ——适当考虑评估过程和要采用的质量措施。 本指南不确定任何给定合同的规格类型(例如详细、性能、功能)或供应范围,这些合同通常根据买方的项目策略来决定。 它不涵盖: ——通常在调查的单独部分中的任何商业、合同或法律问题; ——合同确定的任何责任分配。 本指南不规定询问中文件的安排。 注:由于全面的欧洲环境政策仍在制定中,本指南不涉及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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