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的钢铁和铝材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核设施退役或核技术应用等其他原因产生的钢铁和铝材料的清洁解控。
GB 17567-199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8-11-17,并于 1999-07-01 实施,于 2009-11-01 废止。
GB 17567-199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72 核设施的辐射安全,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80 辐射防护。
GB 17567-1998 核设施的钢铁和铝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于 2009-03-13 变更为 GB/T 17567-2009 核设施的钢铁、铝、镍和铜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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