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50241-1:1999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1999-09-15,并于 1999-09-15 实施,于 2010-05-31 废止。
BS EN 50241-1:199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N50 物质成份分析仪器与环境监测仪器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检测和测量环境空气中可燃或有毒气体或蒸汽的设备的构造和测试的一般要求,方法是测量气体或蒸汽在扩展光路(通常范围从一米到一米)上的光谱吸收。 几公里。 这种装置以诸如用于可燃气体的LEL计和用于有毒气体的ppm计的单位来测量光路上吸收气体的整体浓度。 注 1:只有在可以确定光路中浓度均匀的情况下,才能推导出浓度的实际值,例如在非常短的光路中(
(青萍)影响.浮萍生长抑制试验 EN ISO 10993-3-2003 医疗器械的生物评定.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代替EN 30993-3-1999;ISO 10993-3-2003 EN ISO 10993-5-1999 医疗器械的生物评定.第5部分:在试管内的细胞毒性试验 ISO 10993-5-1999;代替EN 30993-5-1994 国际标准化组织,关于生物毒性的标准...
现:GBT 50493-2019 2.0.2:有毒气体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通过皮肤接触或呼吸可导致死亡或永久性伤害的毒性气体或毒性蒸气。条文说明:只要通过皮肤接触或呼吸可导致死亡或永久性伤害的气体,都称为有毒气体。都需要遵循本规范。08原:GB50493—2009 3.0.5:装置区域内现场报警器的布置应该根据装置区的面积、设备及建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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