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际标准规定了在计算机化和非计算机化环境中记录术语信息的数据类别,以及独立于使用这些数据类别的本地软件应用程序或硬件环境的术语信息的交换和检索的数据类别。
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一些数据类别的要求源自其他ISO术语标准(例如ISO 1087和ISO 5127)的定义,以便协调跨系统的数据类别内容并促进数据交换。
本国际标准中数据类别的系统排列是出于数据库管理考虑而确定的,并不反映其他标准中使用的相关术语和概念的任何理论排列。
如果用于交换机器可读术语的目的,建议本国际标准与 ISO 12200 结合使用,尽管它也可用于独立于计算机应用的术语信息建模。
本国际标准的目的不是指定本地数据库应用程序中使用的实际数据类别,因为可以使用转换例程将应用程序数据类别转换为此处指定的通用类别,前提是与这些类别相关的数据值是根据相关数据类别定义进行协调。
本国际标准的目的也不是规定数据类别之间的精确关系,例如可重复性和可组合性。
这些功能仍然属于单个数据库应用程序和 ISO 12200 的范围。
本国际标准也没有规定本地应用程序的强制性数据类别基本集。
本国际标准没有指定书目数据条目标记的数据类别。
ISO 12083:1994,附录 B,包括在机器可读文档的准备和标记中有用的其他元素中的书目元素。
本国际标准的附录 B 列出了与 ISO 12083 中引用的元素相对应的数据类别,并且适用于术语条目中书目引用的记录。
注 - ISO 12200:1999,附录 B,提供了有关 ISO 12083 中的书目元素在涉及机器可读术语交换的情况下术语条目中书目信息记录的应用的附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