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绝对法校准直线加速度计(带放大器或不带放大器)的仪器设备和操作程序,以及采 用稳态正弦振动和激光干涉测量法获得加速度计复灵敏度的幅值和相移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1 Hz~10 kHz,动态范围(幅值)为0.1 m/s~1 000 m/s(依频率 而定)。 本部分第3章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覆盖了上述范围。若校准频率低于1 Hz(如:其他国际标准中 的参考频率为0.4 Hz)和加速度幅值小于0.1 m/s(如:1 Hz时为0.004 m/s),可选用一个合适的低 频振动台,并采用本部分中规定的方法3。 方法l(条纹计数法)适川于频率范围为1 Hz一800 Hz的灵敏度幅值校准。特殊条件下,可用于较 高频率段(见第8章)。方法2(最小点法)适用于频率范围为800 Hz~10 kHz的灵敏度幅值校准(见第 9章)。方法3(正弦逼近法)适用于频率范围为1 Hz一10 kHz的灵敏度幅值和相移的校准(见 第10章)。 方法1及方法3规定在不同频率点、固定的加速度幅值下进行校准。方法2则要求在固定的位移 幅值进行校准(其加速度幅值随频率变化)。
ISO 16063-11-1999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X-ISO 发布于 1999-12。
ISO 16063-11-199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57 时间、频率计量,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7.160 振动、冲击和振动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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