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碱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您可以免费下载预览页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对项目勘验时所参照的《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已于2012年8月1日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替代,新标准对不超过5000吨/天,且所在地区5年风速小于24米/秒的水泥企业,要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所以被告勘验使用的标准应该是新标准而非已经失效的标准 被告环保部回应,应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卫生防护相关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标准,不存在环保部无权管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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