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083-2000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s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by noise


GB 18083-2000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以躁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新建,扩建,改建以躁声为主要污染因子的纺织,印刷,制订,机械加工,木器制造,型煤加工,面粉厂,轧钢,锻造,汽车急拖拉机制造,钢丝绳厂等工厂企业。现有此类企业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监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及城建规划部门共同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化工,农药,橡胶,制药,造纸,金属冶炼,火电站,采矿,玻璃,石棉,水泥,耐火材料等工业企业。

GB 18083-2000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0-04-10,并于 2001-01-01 实施。

GB 18083-200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51 环境卫生,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7.140.20 机器和设备的噪声。

GB 18083-2000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0年04月10日 GB 18083-2000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8083-2000



标准号
GB 18083-2000
发布日期
2000年04月10日
实施日期
2001年01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140.20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躁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及微丘陵地区新建,扩建,改建以躁声为主要污染因子的纺织,印刷,制订,机械加工,木器制造,型煤加工,面粉厂,轧钢,锻造,汽车急拖拉机制造,钢丝绳厂等工厂企业。现有此类企业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监测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及城建规划部门共同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化工,农药,橡胶,制药,造纸,金属冶炼,火电站,采矿,玻璃,石棉,水泥,耐火材料等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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