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DD CEN/TS 13778:2005
移动式拆除机械.安全要求

Mobile demolition machinery - Safety requirements


标准号
BS DD CEN/TS 13778:2005
发布
2005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当前最新
BS DD CEN/TS 13778:2005
 
 
引用标准
EN 474-1:1994 EN 474-3:1996 EN 474-4:1996 EN 474-5:1996 prEN 474-12-1998
被代替标准
99/108787 DC-1999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式拆除机械的安全要求,该机械设计用于通过推或拉拆除,或通过压碎或剪切破碎建筑物和/或其他土木工程结构及其组成部分和/或分离所得碎片。注 1:拆除机器也可用于分离和分类产生的碎片,但这不是其主要目的。注 2:当拆除机器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时,适用国家交通法规。移动式拆除机械可以是土方机械(参见 EN 474-1:1994、-3:1996、-4:1996、–5:1996 和 prEN 474-12:1998),配备用于拆除工作的专用设备和附件例如,球锤、破碎机、破碎机、液压锤或自由落体锤、颚式破碎机。移动式拆除机械可由驾驶式操作员或远程控制系统控制(见图 1)。本文件还包括用于特定应用的机器,例如路面破碎机和远程控制拆除机。本文件涉及与移动式拆除机械(见第 4 条)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当它们按预期使用并在制造商预见的条件下使用时。本文件规定了消除或减少重大危险所产生风险的适当技术措施。基础机器可以具有与其他类型的移动式工程机械相同的安全要求,因此将符合为其他机器编写的欧洲和国际标准的要求(参见规范性参考文献)。本文件包括仅当移动机械设计用于拆除过程时才需要的要求。本文件主要适用于 CEN 批准该标准之日后制造的机器。注 3:关于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指令 94/9/EC 可适用于本文件涵盖的机器或设备类型。本标准无意提供遵守 94/9/EC 指令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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