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城镇公用设施和工业企业一般给水排水工程中,输送介质温度低于40℃的采用人工土弧基础的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管道结构的设计。 本规程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的结构设计。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管道结构的设计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CECS 190-2005由行业标准-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CN-CECS 发布于 2005-10-25,并于 2006-03-01 实施。
CECS 190-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40 给水、排水工程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40.60 供水系统,91.140.80 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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