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846.10-2005
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安全规定 第10部分: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要求

Safety code of decommissioning for submarine nuclear power plants Part 10:Requirements of radioactive waste treatment and disposal


GJB 846.10-2005 发布历史

本部分规定了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检修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乏燃料的处理与处置.

GJB 846.10-2005由国家军用标准-国防科工委 CN-GJB-K 发布于 2005-12-12,并于 2006-05-01 实施。

GJB 846.10-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63 动力堆。

GJB 846.10-2005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 9133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2019-04-04 更新
  • GB 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 GB 14569.1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水泥固化体*2011-02-18 更新

* 在 GJB 846.10-2005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GJB 846.10-2005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5年12月12日 GJB 846.10-2005 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安全规定 第10部分: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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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GJB 846.10-2005
发布日期
2005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
2006年05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F63
发布单位
CN-GJB-K
引用标准
GB 8978 GB 9133 GB 11806 GB 14500-2002 GB 14569.1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检修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乏燃料的处理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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