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书;施工、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等合同;政府采购审批文件、采购合同;历年下达的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投资计划、预算;工程结算资料;有关的会计及财务管理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
为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管理,山东省对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增设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和厂区绿化内容,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评文件落实不到位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针对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山东省实行分级管理,对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委托市环保部门进行现场验收检查。...
会议指出,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监测总站主动服务管理需求,积极做好相关技术支持。 一是编制建设单位自行验收技术指导文件。...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66 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中国地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 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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