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微波信号发生器的通用技术要求、测试与试验方法、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通用微波信号发生器,是该类产品研制、生产和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制定相关产品规范和其它技术文件应遵循的原则。 本规范所适用的微波信号发生器是产生正弦信号,频率范围部分或全部覆盖300MHz~30GHz(允许频率向此范围外延伸)并具有一种以上调制或组合调制(这些调制是幅度调制、频率调制、相位调制、脉冲调制)的信号发生器,亦适用于该频率范围的未调制信号发生器。
SJ 20931-2005由行业标准-电子 CN-SJ 发布于 2005-06-28,并于 2005-12-01 实施。
SJ 20931-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M73 视频、脉冲系统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3.160.01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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