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铁道通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涂装与标记、检验规则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高于50℃,装运介质为液化气体的钢制罐车标准轨距罐车。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罐车: ——罐体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 ——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 ——罐体为国防军事装备用有特殊要求的。 1.4 对不能采用本标准进行设计的罐车,允许采用以下方法设计,但需经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定、认可: ——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 ——验证性试验分析(如实验应力分析、验证性液压试验); ——用可比的已投入使用的结构进行对比经验设计。
GB/T 10478-2006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6-12-15,并于 2007-05-01 实施。
GB/T 10478-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S52 铁路货车,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5.060 铁路车辆。
* 在 GB/T 10478-2006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GB/T 10478-2006 液化气体铁道罐车 由 GB 10478-1989 变更而来。
GB/T 10478-2006 液化气体铁道罐车 于 2017-10-14 00:00:00.0 变更为 GB/T 10478-2017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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