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1.14-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Ground safety Part 14: Ground emergency rescue for civil aircraft


MH/T 3011.14-2006 发布历史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在境内航空港紧急救援时的处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MH/T 3011.14-2006由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CN-MH 发布于 2006-12-08,并于 2007-04-01 实施。

MH/T 3011.14-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V55 航空器维护与管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MH/T 3011.14-2006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6年12月08日 MH/T 3011.14-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MH/T 3011.14-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由 MH 3145.44-1998 变更而来。

MH/T 3011.14-2006



标准号
MH/T 3011.14-2006
发布日期
2006年12月08日
实施日期
2007年04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V55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100
发布单位
CN-MH
被代替标准
MH 3145.44-1998
适用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在境内航空港紧急救援时的处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MH/T 3011.14-2006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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