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连续监测系统。
HJ/T 76-2007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07-07-12,并于 2007-08-01 实施。
HJ/T 76-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10 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由 HJ/T 76-2001 变更而来。
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于 2017-12-29 变更为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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